第四十四条

有效

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对完成指令性运输任务成绩突出的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者和因拾金不昧、救死扶伤、见义勇为等表现突出的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依法予以表彰、奖励。

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