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审计监督条例/第九章 审计结果运用第四十七条有效审计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审计结果通报和公布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通报或者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审计机关通报或者公布审计结果,应当依法保守国家秘密和被审计单位的商业秘密。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1月1日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