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审计监督条例/第四章 政府投资审计第十九条有效审计机关对建设项目进行审计时,可以对直接有关的代建、勘察、设计、施工、供货、监理、招标代理等单位取得建设项目资金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调查。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1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