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条

有效

社会公众发现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可以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举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核查,并依法对交通违法行为人作出处理。

地方法规 · 日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