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城市管理条例/第三章 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第三十六条有效绿化施工、养护、修剪作业产生的垃圾、渣土、枯枝、落叶等,应当及时清理,不得就地堆放。地方法规 · 日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0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