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五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进行游戏、运动和其他娱乐活动,电器、乐器、音响及其他器材音量过高,或者活动本身产生的声音过大,对周围环境造成噪声污染,严重干扰周围居民生活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地方法规 · 日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