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实际出资人与登记出资人不一致,作为实际出资人的台湾同胞投资者请求确认其为出资人身份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向工商、司法等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请,有关国家机关应当依法处理。

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