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保护和促进台湾同胞投资条例第十七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将符合条件的台资企业产品纳入政府采购目录,依法为台湾同胞投资者的合格产品进入市场提供服务。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