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第十三条有效财政收入票据应当由自治区财政部门统一印(监)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印制财政收入票据。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9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