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有效非税收入实行收缴分离制度,由执收单位开具财政收入票据,缴款义务人及时到非税收入收缴的代理银行足额缴纳非税收入款项。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9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