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人民防空警报通信管理条例/第三章 警报信号发放第二十一条有效市、县(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市、县(市)人民政府的决定,制定本辖区防空警报试鸣方案,报市、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新闻媒体应当配合做好防空警报试鸣的宣传、公告工作。地方法规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5年9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