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太平天国金田起义遗址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九条有效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区域间的联系与合作,市、县级文物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同有关科研单位和相关组织的交流与合作,吸取先进保护管理经验,提高金田起义遗址保护的科学技术水平。地方法规 · 贵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1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