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二章 立法规划、计划编制和法规草案起草第十二条有效年度立法计划公布后,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机构应当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落实地方法规 · 松原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4月10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