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第九条有效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收藏、展示、捐赠、资助、志愿服务以及开发文化产品等方式,依法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7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