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第二十三条有效鼓励学校以开设特色课程、课外活动等方式,将本地优秀的、体现民族精神与民间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教育内容。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学习活动开展较好的学校,给予一定经费支持。鼓励高等院校、学术研究机构、社会团体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调查研究和学术交流。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7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