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第二十一条有效鼓励和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开展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工作。鼓励和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协会及其他行业协会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保护。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7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