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立法条例/第三章 立法程序/第一节 市人民代表大会立法程序第三十三条已修改列入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地方性法规案,由市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进行审议,向市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提出审议意见,并印发会议。地方法规 · 资阳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4月8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