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

有效

省电信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电信设施建设和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危害电信设施建设和保护的违法行为,督促电信业务经营者加强电信设施建设、改善网络条件、提高服务质量。

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