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国家规定设立普洱茶节,举办综合节庆活动,促进古茶树资源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

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加普洱茶节节庆活动,开展古茶树资源保护宣传、茶产品交易、茶文化交流和相关学术研讨活动。

地方法规 · 普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