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古茶树资源保护条例/第四章 服务与监督第二十五条有效市、县(区)林业行政部门应当增强服务意识,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并建立便民服务制度和古茶树资源管理违法行为举报、投诉制度。地方法规 · 普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7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