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古茶树资源保护条例/第三章 开发与利用第十九条有效利用古茶树资源开发旅游景区、景点,确定旅游线路,旅游行政部门应当组织专家进行科学论证,听取林业行政部门的意见,依法办理审批手续,并根据环境承载能力,严格控制资源利用强度和游客人数。地方法规 · 普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7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