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古茶树资源保护条例/第二章 保护与管理第十三条有效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古茶树资源动态监控监测体系和古茶树生长状况预警机制,并根据监控监测情况有效保护和改善古茶树资源保护范围内生态环境。地方法规 · 普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7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