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第二章 工程管理第九条有效小型水利工程的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后,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应当及时报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5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