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工作的领导,建立以公共财政为主的投入机制,加大对水利工程管理的投入。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5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