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第四章 保护监督第二十八条有效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的土地、林地等,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依法办理用地手续。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5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