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城市市容管理条例/第六章 施工场地容貌管理第三十七条有效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当定点堆放,及时清运并按照规定地点倾倒,运输车辆应当符合环保要求。车辆驶出工地应当通过冲洗平台进行冲洗,不得带泥行驶。地方法规 · 九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5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