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则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六条已修改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或者有五分之一以上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开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地方法规 · 日喀则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4月10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