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则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三十八条已修改市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时,市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应当将工作情况书面报告会议。选举、辞职和罢免地方法规 · 日喀则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4月10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