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则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三十五条已修改市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时,市人民政府应当向大会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计划执行情况、预算及预算执行情况,并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指标草案、本级财政预算收支表草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表草案和本级各部门预算收支表,一并印发会议,由各代表团审查。地方法规 · 日喀则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4月10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