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有效

城市供水用水实行开发与保护水源相结合、保障供水与水质安全相结合、计划用水与节约用水相结合的原则,优先保证居民生活用水,统筹安排生产运营用水和其他用水。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发展城乡一体化供水。

地方法规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