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生态文明建设条例/第三章 生态经济第三十一条有效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方法进行海绵城市规划、建设和改造,减少城市地表硬化面积,提升水源涵养能力。鼓励地下空间利用,将地下空间纳入城乡建设、土地利用规划。地方法规 · 十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5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