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有效

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方法进行海绵城市规划、建设和改造,减少城市地表硬化面积,提升水源涵养能力。

鼓励地下空间利用,将地下空间纳入城乡建设、土地利用规划。

地方法规 · 十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