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有效

加强湿地保护,开展湿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评估,落实湿地封育措施,恢复湿地植被,保持湿地自然特征,防止湿地功能退化。

地方法规 · 十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