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市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第九条有效禁止在下列时段内燃放烟花爆竹:(一)中考、高考期间;(二)市人民政府发布的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三)市、区人民政府发布的重大活动保障期间。地方法规 · 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8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