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四章 危险货物监管与船舶污染防治第十九条有效市容市政、环保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船舶污染物接收、贮存、运输和处置的监督管理。地方法规 · 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3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