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人才发展促进条例/第四章 人才激励和保障第三十九条有效市和县(市、区)应当依照鼓励创新、权责一致的原则,制定并推行支持创新创业容错免责制度。地方法规 · 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8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