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二章 消费者权利和经营者义务第十七条已修改经营者利用临时场地以会议、讲座、集中体验等方式依法开展宣传推销活动的,场地提供者应当核查、保存经营者的营业执照、地址、有效联系方式等信息,并向消费者提供信息查询服务。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5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