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政府采购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七条有效具有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0年3月3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