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政府采购条例/第三章 采购范围和方式第十三条有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政府采购,不适用本条例:(一)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的;(二)因不可抗力因素,需紧急采购的;(三)人民生命财产遭受危险,需紧急采购的。地方法规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0年3月3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