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条例第七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应当加强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相关知识的宣传和普及,提高社会公众的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意识。地方法规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6月8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