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城乡规划、城市绿化等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地方法规 · 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