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规范城市管理执法行为,提高城市管理执法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蚌埠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