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章 环境卫生管理第二十六条有效公共厕所应当设置统一、规范、明显的标志,免费对外开放,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消毒,保持内外清洁、设施完好。在公共场地举办大型文体娱乐、庆典、商贸、集会等活动,举办者应当在活动场地设置垃圾收集设施,根据需求设置临时厕所。活动结束后,及时恢复原状,保持场地整洁。提倡商业服务窗口单位、宾馆饭店以及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内部厕所在工作(营业)时间免费对外开放。地方法规 · 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