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章 市容管理第十三条有效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家城市容貌标准,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严于国家规定的城市容貌标准。地方法规 · 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