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信访条例/第九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四条已废止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五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