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条

有效

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倡导文明、绿色的生活方式,引导消费者购买和使用绿色产品;普及清洁能源、新能源公交,加快汽车充电桩设施建设,实现绿色公共交通体系城乡全覆盖。

地方法规 · 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