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海上搜寻救助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沿海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海上搜寻救助的宣传教育,普及海上避险与求生知识,增强公众海上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公众海上避险救助能力。新闻媒体应当开展海上突发事件预防与应急、海上避险救助知识的公益宣传。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