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海上搜寻救助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海上搜寻救助工作应当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科学施救,遵循政府领导、统一指挥、社会参与、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实行预防与救助相结合、专业搜寻救助与社会搜寻救助相结合、自救与他救相结合。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