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第二章 饮用水水源地确定和保护区划定第十九条有效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应当依法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必要时,可以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外围划定一定的区域作为准保护区。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应当依法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因划定、调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或者保护范围,给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或者保护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财产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地方法规 · 临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