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和利用,保持村落传统风貌,传承优秀历史文化遗产,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促进乡村振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丽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