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村级河(湖)长制条例/第二章 选用第九条有效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制定村级河(湖)长选用方案并报县级河长制办公室备案。选用的村级河(湖)长及巡查保护水域等相关信息应当在乡、村两级公开。地方法规 · 雅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